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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届奥斯卡金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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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同步 一小时

    虽然李安将她一起夸了进去, 但艾玛自己知道,刚刚对台词的时候,她的感情还是有所保留的,不像威廉·布兰德利那个年轻人那么全情投入,而且那几个停顿……纯粹是她看对方看的失神了。

    经过刚刚一番试镜, 艾玛对威廉·布兰德利的观感已经好了很多,但她还是不太想让对方出演爱德华这个角色, 一是因为虽然威廉·布兰德利扮起成熟来像模像样的, 但他的实际年纪还是太小了, 足足比她小了十几岁, 二是早在写剧本的时候, 艾玛就将休·格兰特的形象代入了爱德华,如果可能, 她还是想和休格兰特合作。

    艾玛·汤普森说:“威廉·布兰德利是不错,但我觉得他太年轻了。”

    “在简·奥斯汀的原著里,爱琳娜·达什伍德和爱德华·费拉斯年龄相仿, 出场时都只有十九岁而已,威廉·布兰德利的年龄其实刚刚好。”李安解释说:“而且我觉得他的气质很成熟,从和你对台词但不落下风这点上就能看出来。”

    “选个这么年轻的爱德华,岂不是把我这个爱琳娜衬托的更老了?”艾玛·汤普森半开玩笑地说:“李,你总不会忘记了我的年纪吧?”

    出生于1959年的艾玛·汤普森今年已经36岁了,但在白种人里算保养较好的了, 现在的她皮肤白皙紧致, 脸上只有大笑时才会出现一点浅浅的抬头纹和鱼尾纹——白人少年少女, 十五六岁就有了抬头纹法令纹眼尾纹的也不少——加上穿衣风格和妆容都很清淡,看起来绝不超过30岁。

    “我说的是原著里爱德华和爱琳娜年纪相仿,但我也知道在你的剧本里,本来就写的有点姐弟恋的感觉呀。”李安笑着说:“你看起来25岁左右,艾玛,而威廉虽然年纪小,气质却成熟,刚刚对戏时你应该也有感觉到那种化学反应吧?在我看来,绝不比你和格兰特对戏时产生的火花小。”

    艾玛·汤普森皱了下眉:“李,你是不是对休·格兰特有什么意见?”

    李安迟疑了一下。

    帕斯卡尔看到他的表情,说:“你是导演,李,所以有什么建议,我希望你能诚实的提出来,不要像其他东方人那么含蓄。”

    “休·格兰特是个很棒的演员,英俊,优雅,演技好,知名度也高。”李安很懂得欲抑先扬的说话艺术:“不过他在表演的时候,‘明星气质’太重了,就像是他不是要服务于爱德华·费拉斯这个角色,而是要让爱德华·费拉斯这个角色服务于他一样。”

    虽然艾玛很想为休·格兰特说几句好话,但身为一名英国演员,她必须承认李安的话说的很对——学院派出身的英国传统演员们总是有着相同的毛病,比如说他们在拍电影的时候责任感普遍很重,而且很自我,认为自己必须要为电影负责,要挑起电影的大梁,所以拍摄时演技就过于英式,而且往往主意很多,喜欢挑战导演权威。

    特别休·格兰特,他是英国的大众情人,在好莱坞的成绩也不错,身上的明星自我的气质就更重,身为东方导演,喜欢主导一切、让演员更听从自己话的李安会不喜欢休·格兰特的表演,这简直太正常了。

    虽然没有直接挑明,但电影的导演和编剧兼女主角已经各自表达出了自己的意见,一个想要威廉·布兰德利,一个坚持休格兰特。

    决定权掌握在艾米·帕斯卡尔手里。

    身为电影制片人和发行商的她本来就是全剧组权力最高的人。

    “我相信威廉·布兰德利会给我们带来惊喜的。”艾米·帕斯卡尔,好莱坞八大影业之一哥伦比亚公司的副总裁,在考虑了威廉美国人的身份,以及公司对《理智与情感》这部电影的投资,参考同风格的《霍华德庄园》后对票房的不乐观估计,再有休·格兰特的片酬后,终于最后一锤定音道。

    艾玛·汤普森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失望。

    不过她也没办法责怪艾米,因为艾米·帕斯卡尔身在其位,做出了一个对哥伦比亚公司较有利的选择。

    ……

    巨大的惊喜突然砸中威廉,将他砸的头晕目眩——

    《理智与情感》的男主角!

    和奥斯卡影后艾玛·汤普森对戏!和艾伦·纽克曼、汤姆·威尔金森在同一个剧组!

    威廉浑身轻飘飘的,像是立刻能飞起来。

    他做梦般的回了家,冲进厨房,抱起正做晚餐的玛德琳,双脚跳跃着来了一段华尔兹舞步,玛德琳先是惊叫然后惊喜,最后再也忍受不住,挥舞着锅铲将捣乱的儿子赶上了楼。

    回到自己的房间内,这种梦幻感依旧挥之不去。

    威廉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活在幻境里。

    虽然得到通知后他和亚蒙、丹尼、玛德琳等人做了交流,但他们只是让梦幻感越变越重,而没把他带回现实来。

    踮着双脚飘下楼,拿起话筒,威廉拨通了一个国际长途:“兰斯?你知道吗,我得到了爱德华·费拉斯的角色!哪个爱德华?简·奥斯汀笔下的那个!《理智与情感》的男主角之一!呃,对不起,我忘了你从不看简·奥斯汀的小说了……但是你要读一读,你必须读一读,因为我就要去演男主角啦!”

    兰斯·罗德里克从他那张有两百多年历史,传说路易十六的妻子玛丽王后也曾睡过的,软的像云朵一样的欧式宫廷大床上爬起来,静静的听完了威廉那一大通语无伦次唧唧喳喳的话后,突然爆发出了少爷脾气:

    “威廉你个欠揍的混蛋!你在洛杉矶,我在伦敦,现在我这里是凌晨一点!凌晨一点!!!”

    威廉手一抖,立刻将电话挂断了。

    耶稣基督啊,兰斯的起床气还是这么大。

    然后他的理智彻底回笼了——

    谢天谢地,他真的获得了爱德华·费拉斯的角色!

    ……

    数月不见,兰斯·罗德里克一如既往,穿的像个老布尔乔亚。

    虽然兰斯憎恨他的父亲,但泰勒·罗德里克那种精雕细琢到极点,妥帖到不允许自己的西服或衬衫有一个多余褶子的穿衣风格,却忠实的从父亲遗传到了儿子身上。

    灰蓝色衬衫,扣子系到了最顶端,和瞳孔同色的孔雀蓝细领带扎的一丝不苟,深蓝外套的扣子居然都是系着的,只露出灰呢子马甲的边,和上面搭着的怀表链。

    哪怕是在男士着装普遍讲究的时尚之都伦敦,兰斯的服装也有点太精致了,从头到脚,懂行的人大概会赞叹不已,不懂行的也能看出一个单词来——昂贵。

    威廉在背光处观察了兰斯十分钟,看到两个搭讪者乘兴而去败兴而回后,才在兰斯的脸色彻底变臭之前走了过去:“再给你右手里塞一根手杖,你可以去演好莱坞的年代剧了。”

    “如果现在我手里有根手杖,我要先狠狠抽你几下。”兰斯阴着脸问:“躲在角落里看戏看的愉快么?”

    “你站在泰晤士河边,漂亮的就像一幅画。”威廉双手比划了个镜头的姿势:“可是我忘了带相机,没办法将这美景拍下来。”

    兰斯被逗笑了。

    虽然发色和瞳色都来自罗德里克这个姓氏的家族遗传,但兰斯却没有继承泰勒·罗德里克的宽额头、方下颌和强壮肌肉,在相貌上,他更肖似母亲,那个虽然已经去世几年,但美貌名声至今仍在曼哈顿上东区广为流传的珍妮·罗德里克夫人。

    这就使得兰斯在稍早几岁,第二性征已经开始发育但还没发育完全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欧洲历史上那些美貌之名远播的贵族少年一样雌雄莫辩。

    所以兰斯其实非常讨厌别人说他漂亮,他曾为此将学校里一个当面嘲笑他“像个娘们”的大块头整的几乎退学,不过,这个讨厌不包括威廉,因为威廉十三四岁的时候看起来不比兰斯好多少:

    七年级的文学课上,老师给全班讲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说到女主角斯佳丽的时候,为了让学生有更直观的印象,老师带来了费雯丽版《乱世佳人》的碟片,准备给全班学生放,不过还没等老师行动,就有人在教室里嚷嚷说“威廉不就是活脱脱的斯佳丽再生么,看什么费雯丽,我们看他就行啦!”,话音还没落就引发了满堂的哄笑和喝彩,还有雷鸣般的响应,然后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威廉一度有了个“斯佳丽”的外号,要不是他拳头硬,将几个起哄最厉害的人偷偷按在厕所里揍成了小弟,这外号想必要跟随他好几年。

    不过明面上是没人说了,私下里可是有不少人仍旧在嘀咕:“木兰花般白皙的肌肤,乌黑的睫毛和翘起的眼角,淡绿色的眼睛纯净的没有一丝褐色,美貌明媚如画,腰围不过十七英寸……这些描写斯佳丽·奥哈拉的句子明显更适用于威廉·布兰德利嘛。”

    ——这就是从青春期以来,威廉一直坚持健身的真正原因。

    因为威廉比兰斯遭遇过更严重的非议,所以对于好友此刻的小小调侃,兰斯便大度的不放在心上了。

    威廉走过去和兰斯并肩,两人沿着泰晤士河沿岸散步,威廉指指兰斯又指指自己:“你是维多利亚时代风格,我是后现代风格。”

    和兰斯的服装考究不同,威廉穿衣向来随意,黑色圆领套衫、深蓝色牛仔裤,外面再一件皮衣就是他的所有服装内容了,估计这些衣服加起来的价钱甚至比不过兰斯的一双鞋——不过威廉不在乎这个,对兰斯这个是土豪更是朋友的伙伴,他从来生不出什么嫉恨的心思。

    兰斯享受着河面上吹来的凉风,随意问:“你不是说剧组要赶工拍摄,最近没空出来找我么,怎么今天又有时间了?”

    威廉指了指头顶的阳光:“托好天气的福,导演要争分夺秒的拍户外戏,我的戏被推到后天了。”

    英国有句俗语,“伦敦一年只下两场雨,一次四个月,一次八个月”,这话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也可以表述出在伦敦,长久的阳光灿烂天气有多么难寻,英国演员几乎都吃过天气的苦,威廉在剧组里曾听人像讲笑话一样讲过一件事——某部电影除了一幕打猎戏外,其他戏份全都可以在房间及摄影棚内完成,偏偏从开机起到快杀青的两个月里,剧组没有遇到过一天好天气,偶尔早上万里晴空,拍摄道具人员刚刚到位,淅淅沥沥的阴雨又刮下来了,反复无常的天气最后逼迫的导演不得不修改剧本,将那场户外猎狐戏给删掉了。

    但是这两日,伦敦确实迎来了难得的好天气,整座城市的上空都万里无云,城西阳光灿烂,城东也艳阳高照,根本不用担心东边的乌云跑到西边来洒水的情况,而且据天气预报说未来两天都是这样的晴朗天气——伦敦一年到头说不定只能遇上这么一次的好天气,这无疑是很适合拍摄室外戏的,所以在剧组英国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李安修改了剧本的顺序,将一些室外戏放到了今天拍。

    “成为男主角的感觉怎么样?”顿了顿,兰斯委婉的提起:“最近我可没少在报纸上看见你的名字。”

    “只不过都没讲我几句好话对不对?”威廉撇撇嘴,却不太在意:“英国人向来排外,我很能理解,不过他们虽然没说什么好话,但也没有太过损害我的名誉,这种程度的批评,我并没有放在心里。”

    威廉将窗帘拉上,遮住那些主妇们探究的目光,退后一步倒在床上,右手举高伸在上空,看着那辆布加迪威龙的车钥匙,不由得有些出神。

    兰斯·罗德里克是威廉这辈子最好的朋友,现在对方要去英国了,最少也是大学毕业后再回来,就算知道现在通讯还算发达,虽没有视频通话和网络聊天,越洋电话还是想打就能打的,但威廉仍然忍不住有点伤感。

    那些因为太过忙碌而被暂时遗忘的,威廉刚刚发现时光倒流时浑浑噩噩的日子、他和兰斯友谊的开始、自我认知障碍的产生和修复、重新作为一个美国少年开始生活的记忆,重新浮了上来:

    1988年出生于中国北京,三十岁的时候因去瑞士滑雪时保养不慎,重感冒高烧昏迷的薛易之在清醒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居住在美国纽约曼哈顿的,因不慎掉落游泳池而发烧三天的五岁幼童威廉·布兰德利,并且当时的时间是西元1982年。

    时间和空间的双重交错,令当时的威廉(薛易之)产生了自我认知障碍——不知为何,无论是薛易之还是威廉·布兰德利的记忆都在他脑袋里呆的好好儿的呢,而且幼稚的记忆和成熟的记忆总在他的脑袋里打架,他曾经偷偷摸到一台录音机,在半夜别人都睡着的时候,用被子蒙着头读《小王子》,录音回放的时候,他惊诧的发现自己是用中英两种语言完成的整本书的叙述,而且两种语言时不时就来回切换,简直犹如神经分裂。

    因为对自己的状态感到惊恐又棘手,出院后威廉就封闭了自己,无论家人怎么哄,他就是不说话,但却经常的跑进书房翻书或打开电视看个没完,布兰德利夫妇以为他患上了自闭症,带他去看心理医生,但那时的威廉已经在沉默的观察中对身边的世界很熟悉了,为避免露馅他对心理医生极其不配合,将近一年的无效治疗后,埃德温·布兰德利和玛德琳·布兰德利终于醒悟或许社交生活可能会让儿子有点改变?于是他们将威廉送进了全美最好的私立贵族男子学校卡尔盖特,周末为他安排各式各样的兴趣培养学习,暑假送他去参加童子军夏令营,将一个六岁幼童的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

    1985年的童子军夏令营里,8岁的威廉·布兰德利和8岁的兰斯·罗德里克成为了住同一间帐篷的室友,其实在卡尔盖特学校,威廉早就对兰斯,这名罗德里克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有所耳闻,兰斯·罗德里克金发蓝眼,一天24小时里23个半小时自带“我很不高兴”表情,活脱脱一个现实版的小王子。

    8岁的威廉已经是第三年参加夏令营,8岁的兰斯只是第一年,可想而知和这样一位在家估计都从未自己动手穿过衣服的小少爷住同一间帐篷,该是多么让人讨厌的一件事,不过,威廉硬是凭借着超越年纪的成熟和耐心,每天将自己和兰斯打理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结队参加比赛也总是能斩获几个名次。

    如果那年夏令营只是这样结束的话,回到学校后的威廉和兰斯或许还可以做朋友,但大概也不会更亲密了——80年代的美国社会风气还算开放,社会等级划分却一如既往的保守,威廉的父亲埃德温·布兰德利是华尔街对冲基金经理人,虽然有名,但还是个打工者,兰斯的父亲泰勒·罗德里克却是美国鼎鼎大名的隐形富豪,在军界政界拥有极大影响力(没上福布斯,是因为罗德里克工业集团从不上市),或许两个少年在各自心目中是平等相交的,但在家长和其他人眼里,肯定会将威廉看做是罗德里克小少爷的跟班。

    在夏令营快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场事故,间接改变了所有参与者的人生轨道——兰斯·罗德里克被绑架了,而很不凑巧的,和他同住一个帐篷的威廉成为了被顺带绑走的“饭后甜点”。

    威廉和兰斯被关在夏令营附近的一座山上的小黑屋里一天一夜,绑匪并不觉得两个八岁的男童会掀起什么风浪,他们摘下头套,当着两个男童的面打电话给泰勒·罗德里克,勒索一亿美元的赎金,要求打到某个瑞士账户上,还要一架加满了油的飞机,足够他们飞到加勒比的某个小岛。

    因为泰勒·罗德里克在电话里一口答应付赎金,并请求绑匪不要伤害他的儿子,兰斯满以为自己肯定能得救,但前世看多了罪案剧的威廉却知道,如果绑匪们敢当着人票的面摘下头套、露出真面目,并大谈特谈绑架计划的话,那他们十有八/九是打算撕票的。

    约定付赎金的前一夜,自以为计划顺利,很快就能发大财的绑匪们买来了酒,喝的呼呼大醉,只留下一个守夜人在客厅打盹,而在最里面的小屋里,威廉花了整整一个白天,才用指甲钳将手腕上的绳索磨断,他解开自己身上的束缚,捂住兰斯的嘴将自己的所有猜测耳语给兰斯听,然后两个8岁少年分工合作,从小屋窄小的窗户里爬了出来,逃命般溜下了山。

    绑匪选择藏人的地点选的非常巧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山林,下山后只有一条公路通往小镇,威廉和兰斯在公路上一边跑一边试图拦下哪怕一辆过往车辆,但深更半夜没有任何车辆经过,不过他们终于在精疲力竭之前,发现了一个公路电话亭,威廉在电话亭里拨打了911求救,然后猜测绑匪这会儿八成已经发现他们不见了,于是又拉着兰斯躲进了公路旁的山林里。

    接下来就是一整晚惊心动魄的躲藏与被寻找,越接近天亮,外部的喧哗声就越重,男人粗犷的大嗓门、恼羞成怒的骂街和狂乱的脚步声汇成一体,令人惶恐不安心惊肉跳,但是上帝保佑,绑匪们没有养狗,兰斯和威廉也始终没有被找到。

    第一缕阳光跳出地平线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几声零星枪响,然后就是珍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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